关于2020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我校《本科学生学则》(津职师大发〔2019〕206号)和《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津职师大发〔2018〕38号)文件规定,现将2020年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1.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点,制定、公示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式及安排,并于6月3日15:00前将考核方式及安排(纸质签字盖章版+电子版)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备案。
2.6月3~10日,组织学生开展转专业报名工作。学生填写“转专业申请表”(附件1),学院根据我校《本科学生学则》和《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文件规定,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进行审核,对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,于6月12日15:00前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(附件2)电子版发送申请专业学院,同时将纸质签字盖章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备案。
3.6月15~22日,各学院组织完成申请转入本学院学生的考核工作,对考核合格的学生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。6月29日15:00前将学院公示结果、拟接收学生名单(附件3)(纸质签字盖章版+电子版)、转专业申请表(一式四份)、学生转专业考核结果汇总表交至教务处学籍科。
天津专升本声明
(一)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(二)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您对内容、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于我们联系,我们会及时处理。
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
点击继续阅读>>
扫码登录
扫码关注“天津专升本”微信公众号
即可查看余下内容
天津专升本报名指导入口
添加我们企业微信
回复关键词,了解更多专升本咨询